2020年6月,海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认定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2020年第1批)》(2020年第443号文),海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获得2020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为五年。
非盈利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取得是对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运行工作的肯定,也为基金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取得免税资格后,可在有效期内享受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政策,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等均免征所得税。 基金会将继续秉承专业原则,保障校友捐赠的安全性、有效性,坚持向捐赠校友实时提供减税的详尽信息,让校友的捐赠更好的用到“钢刃上”。